刑法第二百零一條是什么內容?納稅人采取欺騙數額較大怎么辦?
2023-05-31 15:31:32 來源:名律網
實施了下列行為的算偷稅漏稅:
1、做假賬,偽造會計憑證和賬薄;
2、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
3、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制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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