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了糾紛怎么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2023-05-22 13:23:30 來源:法律網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了糾紛怎么處理?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了糾紛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協商,協商不成可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仍未解決的可攜帶相關材料向轄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1、工程范圍,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及地點,建筑物的棟數、結構、層數、面積等;
2、建設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時間或期限;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
4、工程質量,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合同中規定的對建設工程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各項特性要求的總和。實踐中,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技術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確定施工工程的質量;
5、工程造價,即建筑安裝某項工程所花費的全部投資。通常包括建筑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獨立費用等幾部分;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技術資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礎和前提,建設單位必須按時提供,才能保證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一般分為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是雙方當事人約定撥款和結算條款的依據;
9、竣工驗收,包括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
11、雙方相互協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