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是指什么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樣界定?
2023-05-05 16:14:00 來源:法務在線
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所說的離婚前的財產轉移主要是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轉移的情況。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沒有明示歸一方所有的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樣界定
離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故意將夫妻的共同財產轉移走,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界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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