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事故認定書提車需不需要交押金呢?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會如何處理扣留的車輛?
2023-05-10 09:15:42 來源:法制法律網
簽了事故認定書,提車不需要交押金。發生交通事故后,若是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經過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若是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陬^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一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八條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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