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能作為勞動仲裁證據?勞動仲裁能提反訴嗎?
2023-05-19 15:07:01 來源:劇情啦
一、
有什么能作為勞動仲裁證據
勞動仲裁證據如下:
1.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申請人用人單位的企業信息。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記錄、打卡記錄等等。
二、
勞動仲裁能提反訴嗎
勞動仲裁能提反訴。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由仲裁本訴的被訴人或訴訟本訴的被告分別向仲裁本訴的申訴人或訴訟本訴的原告提起;在案件受理后,庭審辯論結束前提起;訴訟的反訴必須以仲裁的反訴為前提,如果仲裁時未及時提起反訴的,訴訟的反訴將不被受理;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勞動仲裁程序是什么?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仲裁程序是:
1.案件受理: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勞動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2.仲裁庭: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組成仲裁庭。
3.調查取證: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
4.仲裁調解:在查明爭議事實的基礎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
5.仲裁裁決:仲裁庭開庭裁決,應當在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