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脅從犯會被判多久?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您了解嗎?
2023-05-09 10:47:4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販毒脅從犯的如何處罰
販毒脅從犯的處罰是需要按照販毒罪當中的共同犯罪來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總則對共同犯罪人的分類,主要采取了以作用為主、以分工為輔的分類原則,即把共同犯罪人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四種,在犯罪構成理論上進一步按分工分類法,把共同犯罪人分為組織犯、實行犯、幫助犯和教唆犯,希望以此對共同犯罪人在定罪上進行比較鑒別。一般而言,組織犯和教唆犯多為主犯,實行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話,亦為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實行犯和幫助犯屬于從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幫助犯為脅從犯。
二、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
販賣毒品罪有如下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販賣。找法網提醒,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3.客觀要件
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
4.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三、販賣毒品罪的行為認定
下列行為應認定為販賣毒品的行為:
1.將毒品買入后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銷售的;
4.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賒銷毒品的;
7.介紹毒販,從中牟利的;
8.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