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醫院應該怎么有效的去避免呢?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3-05-08 16:20:18 來源:律速網
一、醫療事故怎么舉報投訴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并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尸體,并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鑒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處理:
(一)醫患雙方平等協商處理;
(二)當事人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處理;
(三)調解不成,或者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訴訟;
(四)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訴訟。
醫療糾紛投訴方法依次為:
(一)醫院醫務科電話
(二)醫院辦公室電話
(三)縣衛生局醫政股電話
(四)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
(五)人民法院起訴。
二、醫療事故醫院應該怎么有效的去避免呢?
第一步:就是提升管理的水平,重視發生這種事件的嚴重性將會直接影響到醫院每個職工的自覺守法性,更能直接影響到病人對這個醫院的看法是不是有能力去預防這種事件的發生。
第一個:領導者要重視單位每一個職工的工作是否到位。很多時候發生醫療事件的原因都是忽視了的地方,當一個被忽視的地方一直沒有去發現并且改善是最可怕的。所以領導者應該要讓每個職工積極的去做事,改善不好的地方,積極的做好預防方案。
第二個:就是每個領導者應該以身作則,積極去去學習相關的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最新出的規定,以便單位能夠發現自身規定的不足。所作的工作必須都合法,按照最嚴格的要求去要求每個職工。
第三個:每個崗位上的人,都應該跟著領導指引的方向,明確自己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范圍都是非常需要的。什么時間做什么事。醫生更加應該跟病人的家屬提前說明手術的各種風險,要合理有效的去跟病者家人去溝通。只有醫院每個職工都非常清楚明確自己的職責并且做好這些才能沒有死角,才最好最有效的去避免那些不應該發生的事。
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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