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標準有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是什么?
2023-05-09 15:09:52 來源:名律網
醉酒駕駛的標準如下: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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