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后還貸算共同財產嗎?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2023-06-15 15:39:40 來源:民企網
婚前買房婚后還貸算共同財產嗎
答: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后夫妻一起還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個人所有,但婚后夫妻一起還房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若婚后以個人婚前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應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答: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發生效力,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存在分割房產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就房產分割達成協議,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登記一方,對方房產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