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的條件有哪些?城鎮退伍軍人發給生活補助費的時間是什么?
2023-04-24 16:20:1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每月多少錢
(一)城鎮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士官待分配期間,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由民政部門(民政局)編造預算,經政府審批后,按月發給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發給生活補助費的時間,城鎮退伍軍人領取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退伍義務兵自報到期結束后第二個月起、轉業士官從部隊停止供應起,至退伍安置部門開出安置工作通知書之日止。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條規定,發放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的工作,在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民政部門年初負責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提供本行政區域內當年城鎮戶口退伍義務兵的數量,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把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并根據當年退役士兵實有人數,一次性足額撥付各級民政部門,由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具體發放工作。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四條規定:“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各縣(市)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費,均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城鎮退伍軍人生活補助費標準隨本行政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二、領取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的條件
城鎮退伍軍人領取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非在職入伍的。
(2)服滿現役(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現役的,或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準提前退出現役的:
1、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提前退出現役的(部隊精簡整編的);
2、精神病患者,經治療半年未愈送回地方的。
三、轉業軍人、退役軍人、復員的概念
(一)轉業軍人是指部隊官兵直接從部隊轉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稱轉業軍人,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干部。
(二)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軍人。
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稱士官。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士兵服現役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因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經軍隊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服現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經師級以上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出現役。士兵退出現役時,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由部隊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經過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服軍官預備役。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十八周歲至三十五周歲,根據需要可以適當延長。
(三)復員是指服役期滿是因服役期滿而自然終止服兵役義務,復員軍人是指軍隊官兵退役回到地方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