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借條只寫一方名字是共同債務嗎?債權人可以起訴全部債務人嗎?
2023-04-24 09:03:1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共同債務人可以分兩次起訴嗎
共同債務人能分開起訴。債權人可以起訴全部債務人,也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甚至一個債務人進行訴訟。按照法律規定,共同債務人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每一個債務人都要對債務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進行起訴。部分債務人承擔共同債務清償后,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清償義務的人償付。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范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二、共同借款人只起訴其中一個可以嗎
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的責任,債權人只起訴其中一個債務人法院是會支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三、夫妻債務借條只寫一方名字是共同債務嗎
借債的欠條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簽字還是夫妻雙方簽的字,只要是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借債,原則上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非是另一方有證據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了的系個人債務或一方借債是用于賭博等非法活動的開支除外。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應該包括:債務發生時間、舉債時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在審判實踐中,認定的標準就是單一的。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個人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