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速看:孤兒領養需要的手續是哪些?領養和收養是否一樣?
2023-06-15 13:21:1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孤兒領養需要什么手續
孤兒領養需要的手續是:
1.向收養登記機構遞交收養登記申請書和相關資料后,收養登記機關自收到申請后的30日內會對收養人進行審查并對符合收養條件的收養人辦理收養登記,向收養人發放收養證;對不符合規定的將不予以登記。
2.如果要收養棄嬰、棄兒,那么在收養前收養機關會在公告前登記尋找孩子的親生父母,若60日內無人認領則可認定為棄嬰、棄兒。
3.若想存在著合法的收養關系,一方面不僅需要收養人、被收養人設置是送養人都具備著相應的必要條件;另一方面也要辦理相關手續和證件,這樣才是正規的辦理收養登記。
二、
領養孩子的年齡要求
領養孩子的年齡要求是領養人應當年滿三十周歲。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滿三十周歲,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不受此限制。
3.無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但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的,可收養一名健康的孩子(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
4.領養人需有撫養教育孩子的能力,如有正當的職業或可靠的經濟來源,能照顧并承擔被扶養人的日常生活開支。
三、
領養和收養是否一樣
領養和收養是一樣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領養”,就是法律上的“收養”,指通過合法手續,自愿把別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兒,收作自己的子女來撫養。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收養人稱為養父、養母,被收養人稱為養子、養女。
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系雖不是由血緣關系而產生的,但是以雙方自愿為原則,一經合法成立,就應視為血親關系,受到法律的保護。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與親父母子女相同,雙方均不得虐待和遺棄。養子女和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因領養關系的成立而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