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一般怎么判?合同糾紛一般開庭幾次?
2023-04-13 14:14:48 來源:中國微山網
合同糾紛案一般怎么判?
根據案件事實判決。不同糾紛判決不同。根據其所解決爭議的方式不同,民事判決可以分為給付判決、確認判決和變更判決。
1、給付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責令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義務或者給付一定金錢、財物的判決。給付判決的特點是,如果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確認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確認當事人間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或者某項法律事實的判決。
3、變更判決是人民法院變更當事人間現存的某種法律關系的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合同糾紛一般開庭幾次?
合同糾紛一般開庭規則適用于兩審終審制度,二審通常即告終結。合同糾紛屬于民事訴訟,一審如果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起三個月內判決。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期間會開庭幾次、何時判決,由法官視案情自行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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