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和傳喚的區別是什么?拘傳是刑事強制措施嗎?
2023-04-27 10:19:22 來源:重播網
拘傳和傳喚的區別是什么
第一,在適用對象上,傳喚不僅適用于被追訴人,還適用于證人、被害人等訴訟參與人,但是拘傳只適用于刑事被追訴人;
第二、在形式上,傳喚不具有強制性,但是拘傳屬于強制措施的一種,具有強制性。打個比方,如果在偵查過程中需要傳喚目擊證人前來作證,證人如果拒絕前往錄制證言,公安機關一般是沒有權利強制他作證的;但是如果公安把某人確定為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對其采取拘傳這一強制措施,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將其強行帶走。
第三、在適用法律依據上,傳喚的法律依據較多,具體需要依照案件性質確定,主要是以《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作為依據。但是拘傳必須以《刑事訴訟法》為依據。
拘傳是刑事強制措施嗎
是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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