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物業合同簽訂的糾紛怎么解決?
2023-05-23 13:35:20 來源:法律網
物業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物業服務在城市化發展的過程中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類似于小區的公共衛生,肯定需要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但由于一部分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過程中只注重管理,卻忽略了對業主的服務,由此引發的物業糾紛也越來越多。
物業合同簽訂的糾紛怎么解決?
目前很多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簽訂合同時,往往對于物業合同的性質沒有明確定義,有部分小區中雙方簽訂的是“服務合同”,而有部分小區中雙方簽訂的則是“委托合同”。
這主要是因為對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認識不同。據分析,如果雙方簽訂的是物業委托合同性質的,那么就代表著由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小區進行管理,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
如果一旦小區的管理出現了問題,比如遭到盜竊等,那么其后果將與物業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同時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依法可任意終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利于小區物業管理的穩定性。
解決方法: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質應該為服務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物業合同的名稱,如果是服務合同,一般這個合同的名稱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不是“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同時,在合同的條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會表現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務合同則一般是“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