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的范圍是什么?工資約定不清怎么辦?
2023-05-23 11:26:3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意外傷害險屬于工資福利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身意外險并不屬于工資福利費,而是屬于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不應計入勞動者的工資總額。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工資約定不清怎么辦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勞動報酬”的條款。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中記載著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以及勞動報酬等重要事項,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發生勞動爭議時的有力證據。其中的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合同的核心內容,是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也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應該得到的回報。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集體合同制度是當今國際上普遍采用的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二、意外傷害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三、交通事故能報意外傷害險嗎
交通事故理賠后已經報銷過一次的發票,如果已經全額報銷完后,意外險不可以再報銷。
如果先從其他地方報銷過后,還有余額未報銷,也可以提拱理賠憑證分割單,下一個保單位在理賠時會接受此憑證。
保險公司報銷:發票需要原件或原始憑證分割單。另醫療費用的報銷是屬補償性原則,如果在A保險公司報銷后,還有余額未報銷,可以要求A公司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發票),可以拿A公司開的分割單到B公司再報銷。
如果是交通事故身故或達到傷殘時,可以再到保險公司賠償意外險保額。原始憑證分割單: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支出的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相當于一張自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標明費用分攤情況,并在分割單上應加蓋單位的財務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