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保險如何分割?夫妻離婚債務怎么劃分?
2023-05-05 09:41:10 來源:劇情啦
一、
夫妻財產保險如何分割
(一)離婚時已產生的保險金
1、以其中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對于該種情況,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當事人有另外約定。
2、雙方當事人均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是受益人為當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險金為子女或他人的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對于受益人是當事人子女的,離婚時可指定由撫養子女的一方當事人行使監護人的權利。
(二)尚在履行期間的保險利益
1、一方或雙方為投保人并以自己、對方或雙方為受益人的。
離婚時可選擇退保,退保產生的現金價值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可確定由一方繼續履行保險合同,待保險事故發生后產生保險金,再把保險金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交的保險費占所已交納的全部的保險費的比例分出共同財產后,最后進行分割。
2、一方為投保人并以其親屬或對方親屬等為受益人的。
這種情況視為是對受益人的一種贈與,但受益人對于該項權利只是一種期待權,也不產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離婚后退保,則按第一種情況進行分割。
3、一方或雙方為投保人并以子女為受益人的。
對該種情況,可參照以上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但應保證父母一方享有維持合同效力的權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對方提出繼續交納保險費維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
夫妻離婚債務怎么劃分
夫妻離婚后債務的劃分:
(一)共同債務: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判決。
(二)個人債務:男女一方婚前的個人債務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負的、與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應由本人負責清償。按照雙方約定由個人清償的債務,也由本人償還。
三、
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