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主要區別在于什么?包辦婚姻違法嗎?
2023-06-27 14:39:36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主要區別在于
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主要區別在于:買賣婚姻以索取大量財物的目的,包辦婚姻則此無此特征。
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的共同之處在于:兩者都違背了當事人的意愿,對婚事實行包辦強迫。
由此可見,包辦婚姻不定都是買賣婚姻,而買賣婚姻則必定是包辦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包辦婚姻違法嗎
包辦婚姻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權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決定結婚和離婚,任何人都不得橫加干涉和強制。包辦婚姻,是指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入婚姻的違法行為。
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民法典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于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三、哪些行為屬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
找法網提醒您,“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綁、吊打、禁閉、強搶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暴力干涉”是構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沒有使用暴力的,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采取的暴力行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