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嗎?|全球觀熱點
2023-06-26 09:40:37 來源:法制網
一、
行政訴訟需要先經過復議申請嗎
行政訴訟是否需要先經過復議申請,要看情況。
找法網提醒您,并不是所有行政案件都要先申請行政復議,才能提起行政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案件,就必須先申請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收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二、
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是六個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經過行政復議,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行政訴訟的訴訟費用一般是誰承擔
行政訴訟的訴訟費用一般是敗訴方承擔。行政訴訟案件受理費以及其他訴訟相關費用根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當由敗訴方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行政賠償案件,不論訴訟標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訴訟費。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