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離婚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嗎?出庭離婚可以提供哪些證據? 全球熱議
2023-06-27 10:15:4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出庭離婚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嗎
出庭離婚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但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并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二、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么判決
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會進行缺席判決,總的來說,要區分下列情況:
1.被告當事人確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的規定,公告期滿就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有明確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是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三、出庭離婚可以提供哪些證據
出庭離婚可以提供下列證據: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這類證據的搜集可以依靠相應的權力機構來進行,如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如證明一方犯罪;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證明重婚;證明分居或同居。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